根据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第4号)等相关规定,现将鹿寨县便民加油站(普通合伙)加油站职业病危害因素委托检测(报告编号:安科[2022127]号)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。公告内容如下:
(一)用人单位名称、地址及联系人
用人单位名称:鹿寨县便民加油站(普通合伙)
地址:鹿寨县四排镇思民村沙州屯
联系人:何经理
(二)技术服务项目内容
项目组名单:覃承健(组长)、吴斌
现场检测技术人员:覃承健、吴斌
现场检测时间:2022年10月10日
单位陪同人:何经理